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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省农牧厅关于加强农机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

      来源: 作者: 时间:2014-4-18 阅读:

      甘肃省农牧厅文件

      甘农牧发〔2014〕98号

      甘肃省农牧厅关于加强农机质量

      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

      各市(州)农机(农牧)局、厅属有关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履行《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甘肃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维护农机所有者、使用者和生产者的合法权益,推动我省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农机试验鉴定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增强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提高农业机械质量,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农机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农机质量监督管理是农机化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农业现代化建设以及农业机械的使用效果、经营效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农机质量监督管理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重要体现,是农机化部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要求,是促进农业机械化健康发展的关键举措。目前,我省农业机械化正处在加快发展、结构改善、质量提升的关键时期,农机品种、数量大幅增长,运用领域不断拓展,使用者对农机产品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售后服务等要求越来越高,对提高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时效性、有效性越来越迫切。加强农机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有利于掌握农机产品质量信息、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机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紧紧围绕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的发展目标,强化责任意识,树立服务观念,改进工作方法,加大投入力度,努力提高农机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水平。

      二、认真履行农机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职能

      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整合系统资源,着力构建和完善农机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体系,完善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创新工作方法,落实责任措施,进一步加大农机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力度,有效保障农机产品质量提高、安全可靠、服务到位。要切实加强农机试验鉴定、质量调查、质量投诉监督、补贴机具质量督导、农机维修质量监督等工作,使农机产品的可靠性、适用性、安全性不断提升,农机生产、销售企业的售后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农机使用者对农机具质量满意度不断增加。

      三、进一步加大农机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力度

      (一)认真规范地开展农机试验鉴定工作。农机试验鉴定工作是农业机械化质量保障的有力手段。省农机鉴定站要适应形势,创新方法,提升水平,积极开展农机试验鉴定工作。要不断加大对农机推广鉴定基础设施和仪器设备的投入力度,提升农机试验鉴定公共服务能力。要切实搞好农业机械支持推广目录的制定工作,严把机具的入选关,从源头上保证国家支持推广补贴的农机产品质量。

      (二)切实加强农机质量投诉处理工作。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农业部《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农机质量投诉监督体系和队伍建设,完善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责任,规范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工作,促进农机产品质量、作业质量、维修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的稳步提高,维护农机所有者、使用者和生产者的合法权益。各级农机质量投诉监督机构要遵循“属地管理、就近处理、首问负责、无偿服务”的原则,及时、高效、公正地处理各类农机质量投诉案件。通过当地媒体公开农机质量投诉监督机构信息,要认真落实农机质量投诉信息报送制度,全面启用“农机质量投诉工作信息管理系统”,按时报送辖区内农机质量投诉的受理和处理情况。

      (三)开展补贴机具质量保障督导工作。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紧密结合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与当地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开展打击假冒伪劣农机产品行动,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同时,在重要农时季节和产品销售旺季,深入农机生产企业、销售市场、田间地头和农民家中,对补贴机具质量进行重点检查和专项检查。通过对企业生产条件、质量保证能力、产品一致性、质量承诺、售后服务、推广鉴定证章使用和标志标牌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相关产品质量状况、企业是否具有持续生产出符合要求产品的能力做出评价,督促指导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

      (四)依法开展农机产品质量调查工作。要严格按照《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根据农机使用者的投诉情况和农业生产的实际需要,制定我省质量调查计划,依法组织开展在用特定种类农业机械的质量调查工作。2014年省上将确定以微耕机、玉米收获机为质量调查重点,在重点市、州开展调查工作,具体工作由省农机鉴定站承担,有关市、州农机管理、推广、监理部门要密切配合省站的工作,及时上报调查信息,搞好质量调查工作。

      (五)认真开展农机维修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依法加强农机维修市场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农机维修市场,提高维修企业服务能力和维修质量。认真开展《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资质认定检验和核发工作,提高农机维修经营服务网点的持证率。推广使用农机维修信息管理统计系统,提高农机维修管理信息化水平。积极开展农机维修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逐步解决维修市场人员人才短缺、素质不高的问题。积极探索农机维修管理新思路、新方式、新途径,促进我省农机维修管理上台阶。

      (六)加强农机化标准体系建设。要将标准化工作作为质量工作的重点,按照农业部《农业机械化标准体系建设规划(2010~2015)》要求,结合我省农牧业生产实际,以旱作农业、高效节水、草食畜牧业、中药材、制种、林果业、设施农业为重点,加快作业质量、维修质量标准和试验鉴定大纲制修订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全省农机化标准体系。积极开展农机安全标准执行专项治理和农机化标准实施情况调研,进一步加大宣贯培训力度,提升全省农机标准化工作水平。

      (七)大力开展农机推广培训。农机推广和培训是提高农机质量的重要措施,要加大农机化技术示范基地建设,积极推广先进实用的农机化技术和机具。要紧密结合农机培训大行动、阳光工程农机培训工作和12316“三农”服务热线专家讲座,加大对农业机械从业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驾驶员操作水平,普及安全生产知识,保障农机安全生产。

      四、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农机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机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牢固树立和强化法制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要把农业机械化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实现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

      (二)加大投入力度。要建立健全农机质量监督经费投入保障机制,积极向财政部门争取,落实农机质量监督管理经费。

      (三)强化人员培训。省农机局定期组织对全省农机质量监督工作人员就有关法律、法规、农机专业知识、投诉受理和调节处理方法等内容进行系统培训,提高全省农机队伍自身素质和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确保农机质量监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甘肃省农牧厅

      2014年4月15目

      甘肃省农牧厅办公室

      2014年4月16日印发

      共印2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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